持有呼吸治療師證照,提供患者急、慢性呼吸照護,如呼吸器使用及呼吸復原等醫療工作
- 接受醫師的處方,對病患進行評估、判斷,並擬訂復健治療計畫
- 利用物理方法對病患進行治療復健,以支架輔具、肢體功能訓練及運動治療等方式,協助其獨立生活或重返工作
- 透過各種活動治療精神疾病或情緒障礙的患者,助其認清自我需要、能力及價值,導回生活常軌、重返家庭及社會,並與庇護機構或雇主合作協調,調整工作環境,讓患者可以順利投入職務
- 以誘發、引導、教育等方式,協助聽覺、語言知能障礙的患者恢復機能或建構與外界溝通的模式
- 仔細記錄療程及患者的活動表現,以掌握病患的治療進展,並視實際狀況調整治療計畫
- 與這些患者最密切接觸的人建立良好溝通,並互相合作配合
- 呼吸治療護理工作、負責呼吸照護病房之呼吸器各種照護、各種醫療氣體治療之操作、噴霧或噴藥治療之操作和急救甦醒器之使用與維護
- 監督實施各種復健醫學治療法
- 進行身心功能及障礙程度評估
- 吞嚥障礙評估與治療
- 管理治療進度
- 呼吸治療器材/急救甦醒器之使用與維護
- 具備各種醫藥/醫療保健常識
- 醫療儀器及用具使用與維護
- 預防保護之護理措施
- 緊急甦醒術CPR